(1)青岛卷帘门每一验收批检查数量一般按50%并不少于10幢, 不足10幢时应全数检查。同一品种、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幢应划为一个检验批,不足50幢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。
(2)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有监理工程师(建设单位项目技 术负责人)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(技术)负责人等进行验收。
2.青岛卷帘门主控项目
(1)电动卷帘门的质量和各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检验方法:检查生产许可证、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。
(2)特种门的品种、类型、规格、尺寸、开启方向、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检验方法:观察;尺量检查;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。
2)青岛卷帘门一般项目
(1)木门窗表面应洁净,不得有刨痕、锤印。检验方法:观察。
(2)木门窗的割角、拼缝应严密平整。门窗框、扇裁口应顺直,刨面应平整。
检验方法:观察。
(3)木门窗上的槽、孔应边缘整齐,无毛刺。
检验方法:观察。
(4)木门窗与精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,填嵌应饱满。寒冷地区外门窗 (或门窗框)与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充保温材料。
检验方法:轻敲门窗框检查。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。
(5)木门窗批水、盖口条、压缝条、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,与门窗结合应牢固、严密。 检验方法:观察;手扳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