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卷帘门质量通病与防治措施
青岛卷帘门门窗应采用预留洞口方式,门窗框安装应安排在地面、精面湿作业完成之后进行。
7.9.2青岛卷帘门门窗工程质量验收
7.9.2.1一般规定
(1)青岛卷帘门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:
①门窗工程的施工图、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。
②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、性能检测报告、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。
③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。
④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。
⑤施工记录。
(2)青岛卷帘门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:
①人造木板的甲醒含量。
②建筑外墙金属窗、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、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。
(3)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:
①预埋件和锚固件。
②隐蔽部位的防腐、填嵌处理.
青岛卷帘门木门窗安装的检验
(1)胶合板门、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。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,不得有能搓。制作胶合板门、纤维板门时,边框和棋棱应在同一平面上,面层、边框及横棱应加压胶结。横棱和上、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,透气孔应通畅。
检查方法:观察。
(2)木门窗的品种、类型、规格、开启方向、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检验方法:观察;尺量检查;检查成品门的产品合格证书。
(3)木门窗框的安装必须牢固。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、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、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检验方法:观察;手扳检查;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。
(4)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,并应开关灵活,关闭严密,无倒翘。
检验方法:观察;开启和关闭检查;手扳检查。
(5)木门窗配件的型号、规格、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,
安装应牢固,位置应正确,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。
检验方法:观察;开启和关闭检查;孚扳检查。
3.一般项目
木门窗表面应洁净,不得有刨痕、锤印。检验方法:观察。